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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蜀黍走進中山駕校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深入推進文明交通進駕!拔鍌一”活動8月19日下午,酷熱難耐,市公安交警支隊宣傳辦負責人朱付新、考務大隊副大隊長魏征頂烈日冒酷暑走進中山駕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講座,指導安全教育基地建設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深入推進文明交通進駕校“五個一”活動。 交通安全知識宣講培訓在中山駕校安全教育基地進行,大講堂內座無虛席,來自中山駕校的工作人員及正在學車的“準駕駛員”們正襟危坐,聚精會神地聆聽交警蜀黍的培訓。 市公安交警支隊宣傳辦負責人朱付新向學員們發放了支隊印制的交通安全宣傳頁,并根據自己15年從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的經驗和體會,詳細講解了學深學透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的重要意義;還結合交通事故案例,對學員們進行了深入淺出、語重心長的宣傳教育。講座把“文明交通人人有責”的理念帶給了全體學員,大家聽講入耳入腦入心,多次鼓掌致敬。 朱付新蜀黍還詳細講解了車載滅火器的使用知識,滿滿的干貨。 朱付新蜀黍宣講了一條平時不為群眾關注但很重要的規定:“非機動車主過馬路需下車推行”,小編百度一下腦補了相關知識,附在了文末,感興趣的親可以選擇閱讀。 在講座互動交流環節,中山駕校教練員劉海峰和一名女學員分享了自己的學習心得,贏得了主講人和學員的一致好評。 最后,朱蜀黍希望大家都能把“文明交通”作為出行準則,提升安全意識,遠離交通違法行為,養成良好習慣,做既有駕駛技能也有文明素養的新時代交通參與者。 本次宣講培訓,得到了與會學員的歡迎,大家紛紛反映,學到了課堂上沒有學到的安全理念和出行常識,掌握了事故日常防范和發生事故后應當采取的應對措施,對文明交通有了更進一步的理解,對今后的安全出行、文明駕駛受益匪淺。 宣講培訓結束后,在中山駕校楊校長的陪同下,市交警支隊宣傳辦負責人朱付新、考務大隊副大隊長魏征,對駕校安全教育基地的建設及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此次“五個一”活動, 受教育學員達9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學員自身的防范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文明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了學法、知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覺性,從源頭上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非機動車主:過馬路“下車推行” 相關規定 1、根據《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2、《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五條也明確規定:駕駛非機動車不得在人行橫道上騎行。 具體說明 民警提醒,因騎行車速快,會造成機動車駕駛員沒有反應時間,不能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從而引發交通事故,特別是“鬼探頭”事故,往往危害結果也比較嚴重。根據規定,非機動車在通過十字路口時,不用下車推行,在路段中間過馬路時,需下車推行,另外,在路段上橫過快車道的時候是需要垂直推行,不能斜穿馬路。對違反此規定將處20~50元的罰款。其實罰款不是目的,旨在改變原來不正確的通行習慣,讓大家出行更文明,更安全,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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